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1-07 浏览次数:12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资产管理各项规定,起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指导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二级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督促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相关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3.做好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并对校内各单位使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指导和监督。

4.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的总账管理和分类账统计汇总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类别设置相应的明细账,按月与财务部门进行财产对账。做好全校资产统计报表汇总编报工作。

5.组织学校的资产盘点、资产清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完成资产评估、产权交易报批等工作。

6.做好固定资产处置的申报审核、报批及报废品处置工作。

7.根据需要参与全校仪器设备、家具、软件等资产的验收,参与基本建设(大型及配套设施)的尾款验收。

8.做好资产管理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和归档移交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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