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校区北区篮球场地面改造(硅PU)工程 已由 福建工程学院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福建工程学院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价为46601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校区北区篮球场地面改造(硅PU)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建设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2.6.2咨询单位:/ 2.6.3.代建单位:/ 2.6.4.设计单位:/ 2.6.5.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含临时执业证书)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7月12日至 2013 年7月18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龙山街道32号龙山新苑2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及图纸)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7月25日上午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电话:0591-22863048; 联系人:刘科长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龙山街道32号龙山新苑2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92791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 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浦上支行 帐 号:10020755224001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