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福建工程学院现代加工技术与应用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7-05 浏览次数:131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工程学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0624-16180491(FJ[GK]201606150584)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交货期

交货/安装实施地点

1

1-1

台式电子显微镜

1

110

170

2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设备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交付使用。

福建工程学院指定的地点

2

2-1

智能旋转模切机实验台

1

60

1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设备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交付使用。

说明:本项目各合同包均为单一品目号,相应合同包若出现整机有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将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购单位: 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 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联系方式: 许明三                电话: 18960916900

3.本项目各合同包最高限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项目内容”一览表,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5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5楼5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楼509室

6.项目联系人:陈美连、庄香东

联系电话:0591- 87600347、38872249          传真:0591-38872072

公司网址:www.fujianbid.com                 E-mail:389120623@qq.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则可以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本项目合同包2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审核,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其余合同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函应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在开标当日保持有效)。

(4)应提供投标人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截标时间前三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应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应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楼本项目开标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012691890010001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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