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 :2023-11-07 浏览:1004
福建理工大学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
成 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社科处·知识产权处、研究生处·学科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全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审定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单项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采购项目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审批;单项预算金额300万元(含)以上及特殊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审批,负责审核单项预算金额500万元(含)以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并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以及单项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提请党委常委会审批;审议采购合同范本,审议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审批补充合同(第二十九条情况除外); 审定《福建理工大学政府采购目录》;负责研究决定学校采购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资产管理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招标采购中心主任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