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空调设备申请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08 浏览:72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2014]1号)的精神,2015年空调采购将按
季度组织采购,为了及时将我校空调的申报计划上报省采中心,现通知各
单位、各部门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空调采购申购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 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写明总台件、总预算,明确经费项目并由经费管
理部门签字,由计财处落实经费情况并签署意见;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可附相
关<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安排表>复印件,可不必再由经费管理部门及计财处签
字;不同经费项目支出的要分开申报;没有落实经费项目的不予受理;不具备
安装条件的不予受理。
2.在《仪器设备申购表》附表1中做好具体选型;按附表说明进行选择;
3.以上材料(纸质)经申购单位、部门盖章后送报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科备案,
将附表1电子文档发到资产管理处邮箱。
4、首批受理时间于2015年4月20日截止。请各单位、各部门抓紧申报。
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科
20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