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三期学生公寓电力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超越招[2017]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三期学生公寓电力工程(监理)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工程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工程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闽侯县。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施工中标价为2911307.72元,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配电房高低柜,高压柜4AH、7AH至变压器电缆,高低柜间控制线,配电房内标准化配置,开闭所更换电流互感器、电流表及外线引入等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初审(含结算资料完整)完成为止
2.5本项目目标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取费标准的70%包干计取;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1.4.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8.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9.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以现金的形式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包封在信封内,并注明“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三期学生公寓电力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0.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1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持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复印件及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4.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公开栏(https://xxgk.fjut.edu.cn)、福建工程学院基建处网页(https://jijc.fjut.edu.cn)、福建工程学院资产处网页(https://zcglc.fjut.edu.cn)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闽侯县,邮编: 350100
电话:0591-22863302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址: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0号楼1617 ,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8016386 传真:0591-8801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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